盧安達蓋卡卡傳統民間法院,大屠殺後追求的正義與真相
2020 Jun 02 認識非洲
作者:小非象
盧安達這個小國家能夠從二十六年前的大屠殺一路走到來今天,稱得上是「非洲的新加坡」,當中許多的國家重建項目、經濟發展,以及對於人民心理創傷上的療癒,在國際社會看來都像個奇蹟。其中的 Gacaca 蓋卡卡民間法院,更加是在修復社會和平與融合的重要的一步。
1994年大屠殺之後,盧安達的司法及懲教系統根本不足以應付當時的需求,單單是有參與大屠殺罪行的人不下數以百萬計。當時只能容納大概 12,000 人的監獄或拘留系統,在1998年時收容了超過 130,000 罪犯。再加上大屠殺當時也有不少法官和執法者受害,據估計如果使用國家官方的執法和裁判資源,起碼要一個世紀以上才能把所有罪案審判完畢。
針對這個問題的一個解決辦法就是 Gacaca 蓋卡卡民間裁判法院。(編註:以下簡稱蓋卡卡法院)。
蓋卡卡法院成立於2001年,Gacaca 這個盧安達詞語是當地一種草的名字,因為人們都是聚集在草地上討論案件,便延用這個字來代表民間法院。蓋卡卡法院並非全新概念,盧安達民間和部落一直都有自己的傳統司法系統,由部落長老或是社區中較受大家尊重的人士負責審理案件。
當然由民間領袖或部落長老主持的蓋卡卡法院,在司法角度上還是有許多不足之處的,例如:長老本來就認識社區內的老老少少們, 因此在審判過程中很難完全維持中立。其次,蓋卡卡法院成立目的是為了盡快審判完所有案件,審判過程中並沒有代表律師出席這回事。一般法院內的律師辯論時間,都給了被告人或受害者對事件作出陳述或提問,所以難免出現錯判情況。
(蓋卡卡法院。/Photo by Elisa Finocchiaro on flickr)
蓋卡卡法院:既是司法也是和解
儘管在外人眼裡看來蓋卡卡法院有點兒戲,但是它畢竟是本地人沿用了五百多年的傳統司法制度。最明顯的好處,首先是能夠快速地解決當下問題。如前一段所述,當地需要審理的案件數量成千上萬,如果沒有透過社區裡的蓋卡卡法院進行審判,直至今時今日盧安達應該還在處理大屠殺的案件。
而且拘留這麼多嫌疑犯的話,先別說拘留本身已經耗盡了嫌疑犯多年青春,單單是要在拘留所或監獄內看管與養活這些人,再加上監獄營運的費用,對政府來說可是一筆龐大的財政開支。要幫助盧安達人從大屠殺這個歷史中走出來,令國家前進,實在不值得投放如此多財政資源在拘留嫌疑犯這件事之上。
蓋卡卡法院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在司法解決紛爭的同時也尋求和解。
在發達國家中,我們一般人對於司法制度的認識,最基本的也會知道訴訟與和解的分別。如果是為了避免時間冗長及費用昂貴的訴訟,就會嘗試走法律調解這條路。一旦雙方打起官司來,「和解」這個字就不太適用了,因為雙方都不可能和平融洽地面對事件。然而,盧安達的蓋卡卡法院與官方司法制度的分別,在於它同時著重和解,最終希望透過這些程序重建社會的和諧與融合。
有不少盧安達人認為用蓋卡卡法院最為恰當,因為它容許被告和證人當面對峙、說明問題。在民間法院內,盧安達人所追求的不單單是伸張正義或是對侵略者作出懲罰,而是了解事實真相和尋找答案的過程。
逃過大屠殺生存下來的不少受訪者們都說過「真相最重要」,他們帶著痛失親友的悲痛來到這個法庭,希望知道自己的親友是誰殺害的、他們是怎樣死的、屍體究竟丟棄在哪裡等等。另一方面,從大屠殺中僥倖生存的受害者透過蓋卡卡和公眾揭曉和分享真相,確保歷史能夠被公開和永遠不被遺忘,好讓這個國家從悲痛的歷史中學習,日後不重蹈覆轍。
蓋卡卡法院的司法範圍只限於各自社區,審判的是一些相對輕微的案件。在大屠殺中比較主要的罪犯,例如背後主力策劃事件或操控的有關人士,則交由聯合國成立的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 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Rwanda,簡稱:ICTR)處理。該法庭在2015年12月31關閉之後,重大案件轉移至國際刑事法庭餘留機制。
幾個星期前在法國被逮捕的盧安達嫌疑犯——前盧安達首富卡布加。雖然他可能是在背後煽動及資助大屠殺更為重要的核心人物,但這種大人物距離盧安達人失去親友的切膚之痛太遠了。對比起這些大奸大惡的罪犯,一般的盧安達人其實更在意跟自己住在同一條村落的侵略者:以前曾經是好朋友、好鄰居,為什麼在被種族仇恨蒙蔽的情況下殺害了自己的親友?在蓋卡卡法院當中,人們就比較有機會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
我有一位最熟絡的盧安達朋友 Paul,他告訴我他和許多盧安達人一樣,認同蓋卡卡法院是一個很有效解決大屠殺後各種問題的一個「自家製」方法(homemade solution)。在大屠殺發生前,Paul 已經舉家離盧安達並在鄰國坦桑尼亞渡過一部分童年,慶幸沒有親身經歷過大屠殺。多年後,他和家人回到盧安達的家鄉,隨著母親見證蓋卡卡法院的審判經過,因為他的母親曾經是村落裡的蓋卡卡法院的審判團之一。雖說他當時年紀還小,但也對於人們在蓋卡卡內所道出的真相感到驚訝。
Paul 的一位童年好友在大屠殺中失去了爸爸。這位朋友和她媽媽一直不知道爸爸究竟是怎樣遇害的,連屍體在哪裡也不知道。在大屠殺八年之後,這位朋友才在蓋卡卡法院的侵略者口中得知整件事的經過。殺害他好友爸爸的人更說:「如果不是有蓋卡卡的話,我永遠不會有勇氣向任何人承認和道出這個真相,也沒有辦法告訴告訴受害人家屬屍體究竟在哪裡。」這位好友和媽媽因此一起找到了爸爸的屍體並帶回家鄉,讓他正式且有尊嚴地下葬。
對於他們來說,唯有如此死者才能安息,才算是為父親的死正式畫上句號,也算是解開了他們的心結。
為國家帶來真正的和諧團結,對待侵略者的方法同樣重要
從侵略者的角度看待蓋卡卡法院,它是一個能為他們解開心結的做法。除了因為認罪的人可以獲得較短的刑期,還有就是法院鼓勵侵略者從受害者家屬那裡獲得原諒。
一些罪行比較輕微的人,例如只是作出錢財上的侵略而沒有謀殺或人身傷害,他們甚至可以在審判後的當晚回家,不用再面對額外的懲罰。這樣聽來或許匪夷所思,或許有人會認為對這些大屠殺的侵略者太過寬容。一般對待罪犯的情況下,「讓他們獲得原諒」絕非重要因素。
但是在盧安達大屠殺中,整個國家可能超過一半以上的人口都有某程度上的參與,難道所有盧安達人都是這般邪惡嗎?還是他們像希特勒時期的德國人一樣,並非如此討厭猶太人,而是被一個邪惡的政權所矇騙了,又或者甚至是為了保護自己才迫不得已一同欺壓猶太人?
要讓一個社會真正重建和諧,就要讓侵略者都認為他們得到的懲罰是公平的,而且他們的心理創傷也得到相應的重視和治療。能夠和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坦誠對話,獲得寬恕和原諒,是幫助雙方日後在同一個社區繼續融洽相處下去的重要的一步。
蓋卡卡法院之後的盧安達
蓋卡卡法院是盧安達從大屠殺這段相同歷史走出來的其中一項重建措施,亦是當下解決問題非常重要的一環。
但就正如大屠殺並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去多年累積下來的種族分歧一步一步導致的,盧安達人的痊癒也並非靠蓋卡卡法院短時間內達成的。用了十年時間才處理完所有案件,算是幫助了盧安達人尋找了他們所需的正義。
他們所追求的正義與我們一般所理解的有差別:最重要的不是報仇,也不是要為罪犯判上某一個特定的刑期。他們所追求的正義,是要追求真相,是要同時為受害者和倖存者提供答案,讓死去的人安息,讓活著的人能夠解開心結。
以後不只是生存著,而是能夠生活下去。
那麼在蓋卡卡法院之後,盧安達就能夠把大屠殺的傷痛拋諸腦後,國家向前邁進嗎?
有些人認為過了二十幾年,他們的心痛是真的開始痊癒了,亦有人認為這個表面上的癒合是假的,因為政府不容許大家再提及大屠殺的傷痛,所以表現出一切安好的假象。不過,所有人都應該認同的是:即使蓋卡卡法院為眾人揭露了真相,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仍然需要一段很長時間才能重新建立。畢竟大屠殺是如此泯滅人性的經歷,怎能叫他們再次相信身邊那些曾經是好友,卻又舉報或殺害過你全家的人呢?此時此刻的盧安達,很明顯是沒有什麼信任可言的。
不論是我這個只是住過盧安達兩年半的外國人,還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都感受得到要與別人保持一點懷疑的態度才是正常和安全的。這個國家的良好治安並非出於對左鄰右里的信任,而是恐懼。人們懼怕這個強權政府,所以不敢犯案、不敢表達不滿。人們相信現在走在街上不會被其他人襲擊或謀殺,是因為知道其他人也害怕政府嚴厲的懲治手段。
要說現在盧安達的國家運作,很大程度是建立在恐懼之上,也不算是一個誇張的總結。
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論西方國家對蓋卡卡法院有諸多挑剔,在當下情況來說這始終是個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沒有經歷過這種程度的傷痛的人大概很難明白有關蓋卡卡法院的做法。正如盧安達總統卡加梅(Paul Kagame)曾說過「非洲人的問題需要用非洲方法解決」。我祝福這個國家在大屠殺後的社會和諧重建之外,也別忘了幫助人民在心理健康上療癒,並從這段歷史傷痛中走出來。
封面照片來源:Photo by Elisa Finocchiaro on flickr